晋会协[2014]14号
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字[2009]51号)及《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晋会协[2007]12号)规定,我们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现批准刘小宏等51名全科合格人员转为非执业会员,请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附件:山西省全科合格人员申请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附件:山西省全科合格人员申请非执业会员汇总表.xlsx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03月28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