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注会评团〔2014〕10号
山西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成立团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省行业团委研究,决定对山西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成立团支部予以批复,并同意你所选举产生的团支部书记人选。请山西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团支部自发文之日起,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理顺团员的组织关系和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具体批复如下:
共青团山西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团支部书记:李光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团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