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注协根据惩戒委员会决定,向4家会计师事务所、10名注册会计师送达惩戒决定书,标志着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确保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山西注协制定了《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山西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省内4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结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不断完善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切实体现系统风险检查理念。继续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将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作为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
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检查组27名检查员对太原、阳泉等地42家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抽取了249份业务报告(其中年报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201份,验资48份),占事务所出具报告数量的16.9%。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事务所系统风险存在隐患,质量控制体系流于形式。章程或合伙协议不健全,薪酬制度和奖惩机制不完善,甚至所长一句话便将从业人员报酬的划分为三六九等不乏存在;更有甚者,未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制度,对其从业人员漠然、对其权益淡薄,导致事务所缺少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风险评估程序的实施离准则要求还有差距。2014年是风险导向审计实施的第8年,与往年相比,大部分事务所在业务底稿中设计了风险评估的审计程序,但在执行方面离准则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依然存在常规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问题。往年执业质量检查中的对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四是业务档案归档不及时,不完整。五是缺乏应有的专业判断和执业谨慎。个别注册会计师缺乏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和审定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的关注,对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缺乏判断,也未考虑重大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六是防伪标识制度还需坚决贯彻。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采取虚报、瞒报、假报等手段,应付防伪标识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使一部分业务报告游离于系统之外,或者不能反映业务报告的真实内容。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汇总,经惩戒委员会会议决定,对质控体系缺失,出现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防伪标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1家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对3家事务所、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