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201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2015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对象包括业务规模较大且对行业影响较大、新批准设立或新近合并重组、涉嫌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为严重、受到监管机构关注、在最近检查周期内尚未接受检查、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证券所合作项目较多等8类事务所。重点检查的业务报告类型包括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公开交易公司、基金会等涉及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审计报告,用于银行融资或申报专项资金等特殊目的的审计报告,涉及政府融资平台以及钢铁、煤炭、农业等高风险行业的审计报告,频繁变更审计机构以及被投诉举报可能涉嫌财务造假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业绩考核压力较大的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高龄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以及涉嫌不正当竞争审计项目的报告等。
《通知》要求,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要与“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的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相结合。行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的共同目标都是促进准则落地生根、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通过开展行业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强行业监督和服务,促进事务所不断完善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和整体执业质量;通过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事务所对照执业准则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