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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直机关开展“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民意测评活动

发布日期: 2007-04-19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狠抓落实年、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进一步改进省直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在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山西中的重要作用,经省委同意,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三服务、三促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纳税人>,促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换)作风建设活动,并从今年开始,在45月间由省直工委组织,通过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用民意测评调查方式,对省直机关部分具有公共管理职能和执法部门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使被测评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意识,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扎实推进和谐山西建设。
  参加民意测评人员总数为5000人左右。本着既要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又要比较了解省直机关情况的原则,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按专业方法随机确定。
  具体评议要素有以下4条: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和走出四条路子 实现三个跨越的发展思路,积极谋划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中央部属单位坚持解放思想,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2、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坚决纠正与民争利行为,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督促检查,制止对企业的三乱行为,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4、勤政高效,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和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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