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党建--党建信息--正文
 

关于抓紧组建基层工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02

晋注会评党[2007]14

太原市属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精神,结合《工会法》的具体规定,行业党委于119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抓紧组建事务所内部工会组织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11月底前各事务所完成组建任务。截止1120,已有中强审计事务所、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中新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单位报来了工会组织选举情况,但绝大多数事务所尚未报来组建工会组织的相关资料,为使太原市属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机构两行业按期完成组建工会组织任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认识组建工会组织的重要意义。20011027颁布并实施的《工会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领会工会法实质,切实提高对组建工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

     二、抓紧实施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工会法》对工会组织的性质、基层组建工会的范围、程序、工会组织的职责、权益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条规定了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即“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按照上述要求,各事务所人员达25人以上的事务所要单独建立工会组织,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联合组建,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工会组织的领导后选人要推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要通过选举方式产生,各事务所要支持工会的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和提供保证。

     三、按期完成工会组建任务。2007419,行业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事务所组建工会组织。2007119,行业党委扩大会议再次提出要求各事务所于11月底前上报组建情况,《行业党建》予以了反映。行业党委拟于12月底前对事务所上报的工会组织予以批复。目前,多数单位正积极准备,希望尚未上报的单位,在1210前抓紧推荐人选上报选举结果。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

 

 

 

关闭

Copyright©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所有 晋ICP备13007560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

违规举报电话:0351-5639353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6.0以上浏览器,将获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