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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辅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3

晋会协2023〕24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对执业质量的把控能力完善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于20236月至11月对省内25家事务所(名单附后)进行“点菜式”业务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工作安排

1.今年进行“线上+实地”业务辅导,我们将通过现场提问、所内座谈、查阅底稿,针对事务所在准则执行及业务拓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事务所自身弱项或违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旨在帮助事务所提高执业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探讨发展问题

2.业务辅导工作开展前,请各所根据《业务辅导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内容,同时对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需包含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并提出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3.实行“点菜式”服务。省注协今年将延续业务辅导新模式,根据事务所的需求找专家,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事务所自查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以及执业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提供答疑和咨询服务,商讨解决办法。

4.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辅导情况,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务所,省注协将下发《管理建议书》,并要求事务所提出整改措施,报送整改报告。

二、人员构成

辅导人员由专业标准部工作人员和省注协聘请的行业内专业人士组成。

三、其他事项

1.各事务所主动对承接已完成业务进行自查,总结内部治理、执业过程及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3日前提交至省注协专业标准部,有特殊需求或表格内容未尽事宜的也可提前电话沟通。

2.请各事务所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精神,以此次业务辅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多市场需要的高质量专业化服务。对无理由拒绝业务辅导的事务所,省注协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下一年度业务检查范围。

3.具体辅导时间另行通知。

4.省注协专业标准部电子邮箱:shanxiicpa@163.com;联系电话:0351-5639372;联系人:王欣、张晨程。

 

附件:1. 业务辅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 业务辅导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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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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